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4〕5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六市监处罚〔2024〕54号 |
六安市蓝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案 |
六安市蓝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1341502MA2W90X099 |
陈军 |
当事人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
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6月26日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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