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和办复征询意见表
王辉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一直在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范电子商务领域各类交易主体的知识产权行为,通过走访调研、“双随机”检查等时机,引导电商平台实施《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切实提高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推动电商平台守法合规经营。
一、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力度。与市政府新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文旅局联合举办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联合裕安区市场监管局赴皖西学院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举行安徽省专利转化运用供需对接会(六安专场)暨专利转让集中签约仪式。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提高知识产权维权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我市现已建立4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16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通过上门走访、座谈调研、问卷收集等形式畅通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诉求收集渠道,现已收集处理企业知识产权诉求39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仲裁、调解、行政裁决、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等渠道间衔接机制作用,2023年以来,共查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322件,案件总值127.35万元,罚没款153.15万元,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9件,诉前调解案件108件,维权援助案件89件。
三、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代理机构知识产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及囤积、无资质代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完善行业自律规范。
四、加大对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指导与宣传力度。积极采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方式,开展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宣传,引导电商平台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贯彻《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提高电商平台自觉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五、积极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举措。积极引导电商平台开展自检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是否销售商标、专利侵权商品、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商品、是否进行虚假宣传等行为。指导平台落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定义务,认真巡查自建网站和网店是否有虚假宣传等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六、推动电商平台实施《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试点。先后组织电商平台参加苏浙皖赣沪“质量月”系列活动、长三角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座谈会、省电商平台座谈会。推动我市幸福淘电商平台成为长三角地区贯彻实施《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试点企业,提升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水平,提供实践样本和可复制经验。我市幸福淘电商平台目前已拥有注册商标112件、计算机软注19项、外观专利72项、知识产权保护近300项。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64-5136031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