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基数和比例 |
抽查目标数 |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
抽查时间段 |
备注 |
1 |
2024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抽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不超过15%(其中,对2023年以来存在国抽、省抽不合格的获证企业、上级安排的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以告知承诺方式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抽取)。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根据获证企业分类结果,对AA、A、B、C类企业分别以不低于20%、不低于50%、不少于1次、不少于2次的比例和频次进行检查。 |
2024年3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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