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4〕3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者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六市监处罚〔2024〕32号 |
六安市金安区陶记烟酒超市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
六安市金安区陶记烟酒超市 |
92341502MA8NBYJJ1F |
刘良菊 |
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种类:罚款8577.5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到六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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