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4〕6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六市监处罚〔2024〕6号 |
六安谐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干粉灭火器案 |
六安谐城商贸有限公司 |
91341500559220450R |
董宗军 |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干粉灭火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种类:1、罚款24990元; 2、没收违法所得3055.04元; 3、没收不合格干粉灭火器380只。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六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7日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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