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3〕251号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局开发区分局发布时间:2024-01-02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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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六市监处罚〔2023251

安徽省华皖酒业有限公司无证生产、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配制酒

安徽省华皖酒业有限公司

91341500793560509N

高友道

1.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2.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品;3.变更住所未办理变更登记

种类:1、罚款85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66元。

依据: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六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6

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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