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3〕249号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发布时间:2023-12-20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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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六市监处罚〔2023〕249号

六安开发贤荣百货商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六安市开发区贤荣百货商店

92341500MA2QDNFH29

潘贤荣

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当事人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种类:警告;没收侵权商品;罚款。

依据:当事人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罚;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处罚;当事人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处罚。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到六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暂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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