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3〕24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六市监处罚〔2023〕246号 |
六安市开发区潘长群百货超市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六安市开发区潘长群百货超市 |
92341500MA8NQKWY0R |
潘长群 |
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
种类:警告;没收侵权商品;罚款。 依据:当事人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罚;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处罚。 |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到六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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