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3〕235号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
1 |
六市监处罚[2023]235号 |
安徽人人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腐竹”案 |
安徽人人福食品有限公司 |
91341500MA2T40447G |
周启霞 |
当事人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腐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20.52元;2.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腐竹”386袋(200克/袋);3.罚款1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4日 |
完全履行 |
文件下载
智能问答
首页
政务资讯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市场监管专题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