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设立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的通知》(六编〔2023〕8号),设立六安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为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办公地点:六安市人民路以北金安·丽景苑办公楼23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代表人:贺年
一、 机构职责
(一)承担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技术保障和推动知识产权联盟建设;
(三)负责专利导航项目及基地建设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
(四)开展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活动;
(五)负责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作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保障。
(六)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六安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中心主任:贺年,负责领导全中心工作,中心办公室电话:5136630。
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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