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6号建议协办情况的函
市城管局: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6号《关于加强流动商贩管理规范经营秩序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摊贩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0〕227号)要求,积极部署,持续加强对固定摊点群内食品摊贩的管理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备案,全面摸清排查。为了减小食品摊贩流动性所带来的管理弊端,一方面对固定摊点群内食品摊贩进行摸排,主要对学校周边,居民生活区等摊贩较为集中的场所以及营业时间进行统计。并督促各县区局建立完善登记备案名册,发放《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签订《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承诺书》。另一方面配合经营区域主办方或管理方帮助不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整改提升后登记备案。
二是强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增强食品摊贩责任主体意识,强化宣传指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重点检查食品摊贩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以及操作台面卫生、从业人员佩戴口罩、防尘、防蝇、防虫等卫生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指导食品摊贩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加强设备管理,做好清洗消毒,避免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我局将加强与城市管理部门的协同管理,规范食品摊贩摊位的摆设,有序经营。通过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上下联动,市场监管与城管部门联动,不定期对登记备案的食品摊贩开展专项督查和风险排查。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对影响交通、居民生活的摊贩进行疏导,引导摊贩进入集中经营场合或临时经营区域,共同规范摊贩经营秩序,在方便群众生活的同时保障食品安全。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工具和载体,结合“百千万”工程,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市民科学消费、健康生活,提高市民辨别食品好坏、优劣的能力,引导群众意识到不干不净的不买,假冒伪劣的不买,来路不明的不买,提高广大市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三是加强监督执法。在日常监管执法中,督促流动摊贩经营者向食品生产厂家、批发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等资质证明;利用快检车对商贩经营的食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严查制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保障广大市民放心消费。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