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教育行政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近期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发生“6·1”食品安全事件,再次敲响了校园食品安全警钟。经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研究决定,结合“食安守护”专项行动,开展全市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已掌握情况对历次检查情况较差的学校食堂进行重点排查,7月1日前完成排查和整改任务。
二、检查内容
(一)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建立落实以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校领导陪餐制、大宗食材集中招标采购与公示等各项制度、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制定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方案等。是否有无证经营、超项目经营行为。
(二)学校集中用餐信息公开。是否按要求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安全负责人和管理员信息、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原料进货来源、外包单位、校外供餐单位和相关招标合同等信息情况。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相关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过期,未按要求实施每日健康检查、如实记录检查结果等行为。
(四)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按食品安全要求对加工制作场所、设施设备、就餐场所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和有害生物消杀等行为。
(五)库存食品原料。食品及原料的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清查库存食品原料,存在过期、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索证索票手续不全、标签标识不全、来源不明冷链食品、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采购的食品及原料等行为。
(六)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是否按要求落实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等行为,确保采购的畜禽肉类产品、进口冷链及其他食品原料手续齐全、来源合法、安全可溯。
(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合规性。加工制作食品是否存在使用过期、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食品原料,违法使用野生动物、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肉类产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
(八)校外供餐配送。配送的食品是否按要求进行包装或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上是否标注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餐食运输温度不达标等行为。配送食品前是否对配送车辆、周转箱、容器等设备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随车携带相关记录。采用校外供餐的学校是否严格履行接餐查验等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九)管理体系认证。学校内食品经营者采用校外供餐单位提供餐食的学校,招标中是否将校外供餐单位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作为重要条件。
(十)食品留样合规性。食品留样是否存在品种不齐全、重量不足、留样记录不完整,保存时间、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等行为。
(十一)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是否经过严格清洗、消毒和保洁,配备的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设备是否规范使用、满足正常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提高认识。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全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实施和安全稳定。
(二)全面排查隐患。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要做到地毯式、拉网式,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做好自查,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市局将联合市教体局开展专项督查。
(三)切实抓好整改。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限期对账销号。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对能够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结束。对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问题,也要明确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请各县区局7月10前将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总结报送市局餐饮科电子邮箱,同时报送2-3家排查情况较差的学校名单,并将隐患排查情况抄送同级教育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俞婵娟 电话:5136085 电子邮箱:lascyk@163.com
市教育局联系人:代中胜 电话:3370006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