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第三季度价费咨询投诉举报处理公示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时间:2022-10-07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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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季度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接收价费咨询投诉举报共266件,咨询85件,已现场解答。投诉153件,举报28件,已按相关规定通过国家12315互联网平台分流转办至辖区市场监管局处理,现将重点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12315价费消费重点投诉处理情况

投诉人姓名

匿名

性别

联系电话

177****0184

投诉时间

2022-7-2

投诉地点

裕安区

投诉形式

来电

被投诉对象名称

美猴王KTV

被投诉对象地址

六安市裕安区皋城王府雏菊苑8号楼310-417号、9号楼309-409号

投诉处理单位

裕安区市场监管局

投诉内容及诉求

来电人反映:裕安区美猴王KTV售卖的农夫山泉矿泉水6元一瓶,自己购买两瓶消费12元,来电投诉其价格昂贵,要求主管部门核实督促整改。请处理。

办理情况

2022年7月8日10:13分经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市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商家农夫山泉矿泉水有明码标价。


投诉人姓名

匿名

性别

联系电话

191****6321

投诉时间

2022-7-9

投诉地点

裕安区

投诉形式

来电

被投诉对象名称

邻几超市

被投诉对象地址

六安裕安区火车站一楼

投诉处理单位

裕安区市场监管局

投诉内容及诉求

来电人反映:裕安区火车站一楼邻几超市,可口可乐350ml售卖6元,认为价格过高,要求主管部门予以严管,请处理。

办理情况

您所反映的商品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供需状况自主制定,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投诉人姓名

李先生

性别

联系电话

153****5888

投诉时间

2022-8-1

投诉地点

金寨县

投诉形式

来电

被投诉对象名称

福万家购物中心

被投诉对象地址

金寨县红军大道205号

投诉处理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投诉内容及诉求

来电人反映:8月1日,自己在金寨县福万家购物中心(地址:金寨县红军大道205号)购买了一个锅铲,标价19.9元,但实际结款时价格变为39.9元,商家推卸责任说自己拿错了商品,后又改口为超市标价改价打错了,现来电投诉超市售价与标价不符,要求相关部门核查,督促超市整改,请处理。

办理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前往被投诉地调查了解情况,经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因顾客购买的商品之前是供应商是中华厨具,现在是创诚厨具,两家商品信息一样,打标价签的时候是按创诚供应商整个信息来打的。采购没有在系统中进行信息变更,导致前台扫描的时候显示的是中华厨具的信息,所以价格不相符。是采购失误导致的,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改正,同时积极为消费者进行赔付。


投诉人姓名

宋女士

性别

联系电话

152****9784

投诉时间

2022-9-5

投诉地点

开发区

投诉形式

来电

被投诉对象名称

幸运星超市

被投诉对象地址

六安市开发区新城春天西门

投诉处理单位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投诉内容及诉求

投诉人今天购买纯甄酸奶,货架上贴的促销价是48.8元,但结账价格是55元,超市说是价格贴错了,消费者要求按照贴的促销价结账。

办理情况

经核实,双方已达成协议,商家退货退款,投诉人不再追究。

12315价费举报重点处理情况公示


举报人姓名

匿名

性别

联系电话

173****7767

举报时间

2022-8-7

举报地点

金安区

举报形式

来电

被举报对象名称

北极冷饮

被举报对象地址

金安区大华山路455号

举报处理单位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举报内容

来电人反映:8月7日17:00左右,自己在金安区大华山路455号北极冷饮店铺批发冷饮,店铺内的所有冷饮并未明码标价,顾客需要不断询问店主价格。自己提醒店主要明码标价,但是店主态度恶劣并让自己投诉。现来电投诉北极冷饮店铺未明码标价,要求相关部门对该店铺核查,请处理。

办理情况

经现场调查,责令商家做好店内所售商品明码标价,立即改正。


举报人姓名

匿名

性别

联系电话

举报时间

2022-9-6

举报地点

金安区

举报形式

来电

被举报对象名称

美宜佳超市(长淮路店)

被举报对象地址

金安区长淮路店裕锦业路交叉口东180米

举报处理单位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举报内容

来电人反映:金安区长淮路店裕锦业路交叉口东180米的美宜佳超市(长淮路店)售卖的虹一多味卤鸡腿(80克)价格为16.5元/个,不仅售价过高且未明码标价,现来电投诉,希望主管部门予以核查严管,请处理

办理情况

经核查情况属实,按照《价格法》要求,该类商品定价属于市场调节价,企业自主定价,但必须明码标价,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举报人姓名

屠先生

性别

联系电话

183****5388

举报时间

2022-7-26

举报地点

金安区

举报形式

公众号

被举报对象名称

鲜丰水果(六安海心沙广场店)

被举报对象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兴隆路23号

举报处理单位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举报内容

2022年5月18日购买A级桂花香荔枝,单价29.8元一斤,购买一斤实际收款为39.8元。2021年7月30日购买A级网纹瓜单价10.8元购买3斤收款37.26元和A级巨峰葡萄单价7.98元数量1.73斤收款23.87元。

办理情况

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理由:经了解:由于”鲜丰水果优选”进行系统升级,小程序单价出现絮乱,总公司也就此事专门有个文字的说明反馈,针对这个结果我所执法人员将相关信息原因及时反馈通知给投诉人,也督促各店店长做好解释说明,若真的是价格上有误,及时退款,当事人表示理解。


举报人姓名

方先生

性别

联系电话

153****8966

举报时间

2022-8-6

举报地点

裕安区

举报形式

APP

被举报对象名称

兴美烟酒超市

被举报对象地址

六安市裕安区淮王街5号

举报处理单位

裕安区市场监管局

举报内容

2022年8月6日上午8时8分前往六安市裕安区淮王街5号兴美烟酒超市购买冰棒,冰棒未明码标价,询问店员,店员未回答价格。商品扫码后店员只说明总价。

办理情况

经核查,您称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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