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检查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销售发热止咳等药品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药品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1-01-1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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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零售药店加强销售发热止咳等药品监测工作。为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监管工作,近日,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德田带队深入市区零售药店开展此项工作监督检查。

检查人员现场查看了开发区国胜大药房香榭花城店、百信大药房城东店、淼森昕轩大药房白鹭洲店等药品零售企业,检查处方药销售情况,重点检查零售药店销售发热止咳等药品落实实名信息登记制度、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和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情况、中药饮片的储存养护、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等情况。

曹德田强调,零售药店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一要对每日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的人员全部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并对上述药品的销量进行动态监测。如发现销量有异常增加时,应立即报告属地市场监管局;二要加强相关药品处方审核。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等药品时,除严格落实实名信息登记外,应规范上述药品中处方药品的管理,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认真查验处方,做好处方登记和留存;三要加强零售药店自身疫情防控。经营场所要设立测温点,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材料,从业人员要率先并提醒顾客佩戴口罩,加强营业场所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严格按照药品经营管理规范和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有效管控药品零售企业质量风险隐患,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药品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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