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10-2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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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22日,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朱俊夫率网络交易监管科、广告监管科赴霍山、霍邱开展清理和宣传网络销售“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

朱俊夫一行先后深入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霍山真龙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安徽傅家油坊油业有限公司、安徽临水酒业有限公司,安徽德赢酒业有限公司,现场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和直播带货情况介绍,围绕清理整治四个重点方面内容,重点检查了是否含有“特供”、“专供”中央和国家机关等类似内容;是否利用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名称,以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是否假借“特供”、“专供”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或服务;是否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商品。详细检查了电商经营者的披露信息、广告宣传、亮证亮照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中未发现有直播带货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电商经营者亮证亮照不规范等问题,当场给予行政指导,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部分电商涉嫌虚假宣传等广告违法行为交由辖区市场监管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朱俊夫指出,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维护良好网络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电商企业和直播行业要按照《电子商务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网络、广告、食品安全和不正当竞争方面,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线上线下加强市场巡查。组织辖区内各类电商平台和互联网广告发布媒介对涉及“特供”、“专供”商品信息开展集中整治,指导其及时排除清理相关违规信息,及时完善相关禁限词库,严格落实商品准入和广告发布审核等主体管理责任义务。三是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履职尽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依法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等内容标识商品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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