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迅速核查涉嫌网络野生动物交易违法行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网监科 发布时间:2020-02-21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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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至21日,市局党组成员李康俊率网监科人员迅速行动,赴舒城县、霍邱县对3家网店涉嫌野生动物交易线索进行了核查。


执法人员不打招呼,直接深入到相关电商企业,针对省局提供的涉嫌野生动物(野猪肉)交易线索信息进行现场检查。一查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二查网络交易平台是否有出售野猪肉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三查是否有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网站,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经查,3家网店均有营业执照,2家正在经营,1家未经营。从产品信息、产品订单、聊天记录、产品交易记录、发货信息等检查情况看,未发现有交易野猪肉经营行为,对其平台标示的“野猪肉”字样,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改正。


李康俊强调,虽然检查中未发现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但是相关企业要坚决禁止经营野生动物,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等法律法规,增强电商经营者主体责任,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走歪路。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农(集)贸市场和电商企业等重点环节野生动物交易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和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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