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赴霍山县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网络交易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2-01-13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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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局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部署,规范网络交易活动,维护网络交易秩序,1月13日,市局网络交监管科联合广告监管科赴霍山县开展网络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安徽迎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霍山县金山药岭石斛开发有限公司等电商企业,重点检查电商直播是否履行主体信息公示,是否违反禁售限售规定,线上线下商品是否一致,是否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虚假宣传、虚假促销,是否存在使用绝对化用语等广告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刷单炒信行为等。检查中发现部分电商企业经营的商品外包装存在不规范宣传用语,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整改。

检查组强调,在元旦春节期间,电商企业要进一步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一是要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广告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不得通过网络直播发布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商业广告;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禁止进行网络交易的商品或服务。二是要依法办理主体登记。应在网店的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行政许可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严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行为。三是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履职尽责。要加强对新型电商模式的学习,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能力,加强节日市场监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积极创造消费者满意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网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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