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广“转供电费码”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0-08-03 16:23
字号:

为强化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网六安供电公司联合印发《关于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的通知》(六市监秘〔2020〕605号),通过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运用“转供电费码”,积极构建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风险预警+精准监管+案件查处”的常态化整治闭环,动态掌握转供电终端用户电费收缴情况,确保电价优惠政策真正惠及终端用户,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负担,助力复工复产和复商复市。

一是推广应用“转供电费码”。在“网上国网”APP“转供电费码”模块,终端用户通过输入转供电主体名称和自己基本信息、电量电费信息,利用电力大数据进行比对,自动生成绿、黄、红三色码,分别对应转供电环节加价幅度为20%及以下、20%-60%之间、60%及以上,风险程度对应为疑似低风险、疑似中风险和疑似高风险,实现转供电加价行为实时预警,为精准开展转供电核查清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明确转供电价政策。发展改革部门要大力宣传转供电价格政策,提高转供电主体和被转供电用户的政策知晓度,并将国家电价政策的落实和解释工作情况及时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

三是准确核实预警信息。根据“网上国网”APP预警信息,各地供电企业开展疑似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现场初核,重点对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通信基站等转供电方式进行甄别,督促转供电主体自查自纠不合理加价行为。经现场核实确存在不合理加价行为的,做好归类整理,同时将相关线索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

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落实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经供电部门核实并提交至市场监管部门的转供电主体,连续两个月红码和三个月黄码的转供电主体进行提醒告诫,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转供电主体坚决依法查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同时建立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将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联合惩戒,确保清理核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市市场监管局价监局)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