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三九三号 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02-0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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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三九三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按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安徽、湖南、云南等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了霍山断血流、常德茶油、巧家小碗红糖等3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 号

申请

产品名称

省份

申请机构

地方政府建议的

地理标志

产品产地范围

地方政府界定产地

范围的建议文件

标准或技术规范

1

霍山

断血流

安徽省

霍山县

人民政府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现辖行政区域

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霍山断血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霍政秘〔2020〕35号)

回音必集团安徽制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YB01-2019 《霍山断血流》

2

常德茶油

湖南省

常德市

人民政府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鼎城区、桃源县、临澧县、石门县、澧县、津市市、汉寿县共8个县、区、市现辖行政区域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常德茶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的请示(常政函〔2019〕54号)

常德市油茶产业协会 常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T/CDZX 002-2018 《常德茶油》

3

巧家小碗红糖

云南省

巧家县

人民政府

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

现辖行政区域

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巧家小碗红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巧政函〔2018〕58号)

云南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巧家小碗红糖》(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处(地理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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