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知识产权局、市局开发区分局: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知识产权专员管理办法(试行)》(皖市监知服〔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市知识产权专员发展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1.各县区局要深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市场监管所,广泛动员,仔细摸排,做好知识产权专员发展工作。鼓励支持更多创新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推荐人选。
2.原全市企业专利联络员称谓统一更名为知识产权专员。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或未履行知识产权职责,工作成效不明显的知识专利专员,应作相应调整,确保我市知识产权专员队伍的质量。
3.县区市场监管所需配备一名知识产权专员,负责辖区内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请各县区局将知识产权专员队伍建设情况及《六安市知识产权专员登记表》(扫描或拍照件,附件1)和《2020年六安市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报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公共服务科)。
联系人: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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