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 | 空调购买、维修如何“避坑”?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消保委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2-08-02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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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受连续高温天气影响,作为消暑神器的空调进入使用高峰期。在酷热难耐的情况下,消费者如果遇到空调“罢工”,往往“病急乱投医”,容易落入维修、买卖“陷阱”,引发相关消费纠纷。

 

“小广告”上的家电维修服务靠谱吗?

 

案例:7月11日,袁先生家的分体式空调出现故障,因已“超保”且急用,袁先生便就近通过楼道口“小广告”找了一个维修师傅上门服务。师傅上门检查后告知空调需要更换1个“外机电容器”(70元)、1个“内机控制电脑板”(200元),还需添加氟利昂(180元),加上上门服务费(100元),共需550元。在征得袁先生同意后,师傅维修好空调并收取维修费,但未开具任何维修票据。事后,经历整个维修过程的袁先生开始怀疑师傅并未更换“内机控制电脑板”,就再次拨打了之前联系的家电维修电话。接电话的人告知袁先生他们是负责安排师傅上门维修的第三方服务平台,袁先生反映的情况需要跟当时上门的维修师傅核实后再给回复。袁先生便将此事投诉至市消保委。

市消保委受理此投诉后,与被诉方取得联系并进行调查。经查,被诉方营业执照名称为“六安市裕安区某家电维修中心”,经营范围是“家电销售、维修”。该维修中心从事家电维修平台服务,吸纳不同区域的维修师傅加盟平台后按照区域派单维修,费用先由平台统一收取后按照一定比例返给师傅。该平台负责人表示维修师傅承认“内机控制电脑板”确实未更换,但“外机电容器”已更换,氟利昂已添加,故障也已排除。对于并未更换的配件费用,平台愿意返还袁先生200元,并表示后期会加强对维修师傅的管理。最终,袁先生接受平台返还的200元。

关于家电售后、维修服务,六安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尽量选择官方售后。消费者在选择售后维修服务时,不管是否在质保期内,可首选所购品牌的官方售后服务网点,谨防家电维修遭遇“李鬼”维修点。消费者可从产品说明书或售后服务手册上查找官方售后服务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中消协“查验宝”查找相应品牌售后服务电话,不要轻信网络搜出来的所谓“家电官方售后”。

二、核查相应维修资质。消费者在选择非官方的家电维修企业(店)时,应事先查验该企业(店)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是否具备相关维修资质。选择信誉好、技术好、有资质、正规有实体店的维修企业(店),谨防各类“虚假维修、过度维修”。

三、维修前后留好凭证。维修前要了解有关维修项目的收费标准,如上门服务的维修人员没有预先出示配件价目表、告知收费项目,消费者应主动询问,并将服务价格、服务明细、配件信息等约定清楚,维修后要求维修人员出具维修明细清单,索要费用票据并留存,后期如发生纠纷,可作为有效证据帮助其维权。

 

二手家电有包修服务吗?

 

案例:7月14日,余先生从市区龙河路某二手电器经营处用4台旧电器和280元现金换购了一台二手空调。师傅刚装上空调还可以制冷,但没使用多久空调就出现故障无法制冷。余先生多次联系商家均遭到推诿,遂投诉至市消保委。经调解,商家对二手空调管道破裂问题予以免费维修,保证空调正常使用。

关于购买二手空调,六安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注意查看二手商品相关标识和外观等信息。按照《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团体标准,空调的安全使用年限是10年,消费者尽量选择年份较近的二手空调产品。如果二手空调外观存在磕碰严重、开裂、破损、水渍、大面积锈斑及烧灼痕迹,最好不要购买。开机试用时,看常用的按键、遥控器、电源线能否正常使用,如果机器出现异常噪音、杂音、抖动、异味等,不宜购买。

二、注意索要并保留相关凭证。依据2013年发布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在出售二手商品时应当建立旧电器电子产品档案资料,并对销售的商品提供销售凭证或发票,对已经超过三包有效期的旧电器电子商品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旧电器电子商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三包责任。消费者应主动向商家索要二手商品购物发票等凭证,且要约定免费保修期限,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依法维权。(市消保委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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