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网监科 发布时间:2019-11-10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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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十一”来临,电商各种促销手段名目繁多,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一、合理选择正规商家。消费者在网购时,尽量选择正规电商平台和平台内入驻的商户,查阅商家的信誉度、销量、商品评价以及商家的资质信息。支付时要使用平台提供的正规渠道,不能轻信第三方支付链接和二维码。

      二、谨慎对待商家促销。“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平台及商家会采取秒杀、打折等丰富的促销活动,消费者需谨慎对待,切莫冲动消费,要鉴别部分促销陷阱,避免被个别商家采用虚假宣传、虚构原价等手段所欺骗。

      三、留存商品交易记录。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要注意留存好相关证据,包括商家的宣传、网上交流记录、付款记录、收货票据等。如发现合法权益受侵害,可先与交易平台协商处理,如平台不能解决或无法与商家联系,可向网店经营者所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四、注重商品品牌质量。“双十一”期间,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要尽量了解所购商品的品牌与质量,仔细对照商品的标签与说明,不能轻信价格的低廉而忽视商品的质量。认真查看商品评价信息,远离售假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电商与电商平台。

      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如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12315投诉,市市场监管局将及时解决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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